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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信息更正公告
邹城市香城镇卫生院门诊楼病房楼更换给排水及电气改造工程变更公告
2022年07月14日 

 邹城市香城镇卫生院门诊楼病房楼更换给排水及电气改造工程

变更公告

一、采购人:邹城市香城镇卫生院

二、项目名称:邹城市香城镇卫生院门诊楼病房楼更换给排水及电气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ZHJ-ZB-2022-017

三、首次磋商公告日期:2022年7月13日

四、变更内容: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部分 磋商响应方须知 报价要求5、磋商响应方的初次报价和最终报价均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磋商响应方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现变更为:项目共两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采购预算金额是采购人的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含第一次报价)时不得高于采购预算金额,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2、原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合同授予 9.2.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单价的,由投标人按照《建 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11、相关山东省消耗量定额及相关文件在签订合同时的规定重新组价,并经   采购人、审核单位确认后执行

现变更为:(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单价的,按清单类似项目综合单价相应调整材料价和机械费后执行;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项目的,结算时按照本项目约定的计价依据及相关规定重新组价。由于承包人失误原因引起的设计、施工变更,所产生的工程拆改,由承包人负责。

3、原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合同授予 11.3.1计量原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山东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11 等

现变更为:计量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鲁建标字[2016]39号文发布的《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费用定额的有关规定。

4、原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合同授予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威海市文登区龙山街道办事处

现变更为:发包人:邹城市香城镇卫生院

五、联系方式

购 人:邹城市香城镇卫生院

   址:邹城市香城镇

系 人:魏院长

联系电话:15275722201

代理机构: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济宁市任城区长虹路7号富豪工业园综合楼4楼

系 人:季经理

联系电话:15254711557   

注:1、以前发布的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内容与本次“公告”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公告”内容为准,凡磋商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到的上述内容的相应随之变更。

2、采购人对磋商文件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将在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邹城市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上予以公告,采购人对磋商文件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一旦在邹城市外宣网发布,视作已发给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和修改的内容将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邹城市香城镇卫生院

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7月14日